关于2022-2023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为切实做好学院2022-2023学年2学期期末组考工作,请各二级学院、部高度重视考试工作,要求成立考试工作小组,严格按《昆明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考试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,端正考风,严肃考纪,不断提升学期末考试组考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,现将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教学和考试时间安排
(一)停课时间
按教学计划安排,在第18周(2023年6月30日)前完成课程教学计划后停课,随堂考试课程需在第18周内完成考核。
(二)公共课考试时间
第19周(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),通识教育教学部19周周一、周二、周三,马列课程19周周四、周五。
(三)专业课考试时间
第20周(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),在考试时间不冲突和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19周插空优先安排2020级专业课考试,但不得将同一年级专业课程考试全部安排在19周。
(四)各二级学院(部)要严格按照《昆明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》要求,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。
(五)两校区考试时间段安排,9:00-11:00、14:00-16:00、17:30-19:30三个时间段。
(六)19周-20周交通车发车时间以后续院办下发的通知为准。
(七)各开课院(部)成绩录入及期末材料归档截止时间为各开课院(部)最后一科科目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。
(八)期末考试工作量报送时间为开课院(部)最后一科科目考试结束后两天内。提交内容:考试考场监考教师签到表(纸质版)和阅卷工作量(电子版、纸质版)。
(九)各开课院(部)需要结合课程开设实际情况,认真思考,有序、科学、合理安排各年级、各专业、各课程考试时间,原则上同一年级、同一专业、同一天最多安排一个考试科目。
二、考试准备工作安排
(一)考试课程教务系统编排
1.第11周周三17:00前上报附件1(电子和纸质版)至教务处;
2.第11周五至第12周周二17:00前,各开课院、部完成教务系统编排;
3.第12周内,教务处进行审核,各开课院(部)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安排进行调整;
4.第13周周二17:00前,各开课院(部)将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的附件2、附件3(电子版)提交给教务处高利强老师;
5.第16周编排监考教师,要求第16周周三17:00前,各开课院、部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监考教师信息编排并提交考试具体安排附件2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。
(二)期末考试安排一律在教务系统上编排完成,不涉及考场、监考教师安排、制卷等情况的考试除外。
(三)考试安排审核通过后,各开课学院(部)于第13周内将考试时间安排公开向学生公布确保通知到学生,教师监考安排需发放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通知单。
三、课程综合成绩评定的建议
(一)学生课程综合成绩由期中考核成绩+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。包括日常考勤、平时考核(含包但不局限于平时作业、技能展示、小论文、线上教学内容考核、课堂讨论、平时测验、线上互动、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等)、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四个方面。
(二)各开课院(部)从学生和教学的角度出发,结合每门课程的课程性质、课程内容、课程大纲、课程进度、课程特点及授课方式等实际情况调整日常考勤、平时考核、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的具体方式及各模块所占总成绩的比例,考核评价符合课程目标要求,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有机融合,调研报告、作业测评、阶段性测试等过程性考核比重合理。
(三)平时成绩总占比可控制在40%-50%,期末考核成绩总占比可控制在50%-60%,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40%,考核结果有区分度,学生成绩总体要求需要符合正态分布。反映学生实际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。
(四)课程综合成绩评定结果
根据每门课程的实际情况和教学实际,原则上采用百分制、也可以考虑采用五级评分法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方式。
四、其他
(一)考核命题要符合课程大纲要求,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;
(二)有条件的可以积极探索采用联考或教考分离测试,建设专业试题库等。
联 系 人:高利强老师
联系电话:0871-65843366
联系邮箱:641227303@qq.com
附件:1.XX学院、部2022-2023学年2学期开设课程及考核情况统计表
2.XX学院、部2022-2023学年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暨工作量统计表
3.XX学院、部2022-2023学年2学期各年级专业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间统计表
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
2023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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